关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(第一批)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26-07-06 05:23:32 浏览:

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》有关规定,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,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,推动体育事业健康发展,现将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公告如下:
(一)山地越野赛事活动(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指标:1.有海拔3500米以上的路线千米。)
(二)山地多项赛事活动(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指标:1.有海拔3500米以上的路线.需要使用绳索装备、上升/下降器械等专业技术装备;4.距离超过42.195千米。)
(三)户外拓展赛事活动(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指标:1.使用专业技术装备;2.设置有距离地面2米以上的项目。)
(一)越野拉力赛赛事活动(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指标:1.有摩托车组参加;2.赛段包含50千米以上的沙地、沙漠地形;3.赛段平均海拔高于3000米;4.温度高于40摄氏度或低于零下15摄氏度;5.昼夜温差大于等于20摄氏度。)
(注:由体育行政部门及其事业单位、单项体育协会主办、承办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,不属于本目录范围,主办、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从严进行审查,并承担相应责任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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