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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

发布时间:2026-08-12 21:27:24    浏览:

  

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(图1)

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(群体处、体总秘书处)、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、各有关单位:

 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、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将举办2019年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大会(年终交流展示总结大会)。希望各单位对本次大会给予高度重视,积极选拔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组队参会。

  (二)交流展示项目:原则上为已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、具备科学健身功能、适合在健身站点开展的群众健身项目。每单位可报名一至两个项目进行展示。所报项目能否参加展示,以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。分A、B两组进行展示。

  1.A组:以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,每队限报领队兼管理1 人、教练2人(可兼运动员)、运动员27人;

  2.B组:以省区市县各级体育部门、协会、俱乐部等独立法人组织为单位组队,每队需报领队1人、管理不少于1人、教练不少于1人、运动员人数不限;

  3.各省(区、市)选派的A组运动员必须是经常在一线从事指导、服务工作的社会体育指导员;

  1.A组运动员须为2018年12月31日(含)前取得技术等级证书的一线日期间出生者;B组运动员年龄须为1954年1月1日(含)以后出生者;

  4.以代表队为单位着统一服装参加开、闭幕式活动(建议统一着社会体育指导员蓝色服装);

  (一)人数:每项比赛上场人数为10-16人,展示项目上场人数不限,可兼项。

  (五)音乐:参赛队报名时,须将音乐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,并标明音乐名称:省份+组别+类别(健身操舞类、武术类、展示项目)+音乐名称。

  (二)交流展示项目:为参加展示项目的队伍颁发全民健身项目创新奖,并评选出最佳创新项目奖、最佳推广项目奖各若干名。

  (三)设团队风采奖、优秀编排奖、最佳创意奖、最具特色奖、优秀组织奖、体育道德风尚奖、优秀评审员奖等各若干名。

  (一)请各单位按要求填写《2019年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大会报名表》(附件1)和责任书(附件2),并于2019年10月10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。

  (二)以省(区、市)为单位组队报名的A组参赛人员,在赛会期间食宿费由大会组委会承担。

  (三)B组参赛人员及超编人员食宿费自理,350 元/人/天,酒店预订先到先得原则,于报到时一次性付清,提前离会不退费。如预订单间,需补差150元/人/天。

  全部附件下载:2019年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大会报名表、责任书、竞赛规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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